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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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汉川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偏东,孝感市南隅,汉水下游。东与武汉市东西湖区、蔡甸区毗邻,西连天门市、南挨仙桃市,北与应城市、云梦县、孝感市接壤(有一块飞地在云梦县下辛店镇境内)。面积1661.3平方千米/1667平方千米(简册)。汉川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,大部分地区地势平坦,一般高程在海拔23-26米之间。全市平原1285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77.4%;水面280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17%,山丘98平方千米,占总面积的5.6%。刁汊湖区地势低洼,除在南部有少部分山丘外,整个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。汉水由西南向东北贯穿全境,把汉川市分为汉南、汉北两大自然地域,汉南地区约占四分之一,汉北地区约占四分之三。本市山脉除仙女山外,均分布于汉南地区与蔡甸区交界的地带,主要有栗山、双马山、横山、仙狮山、高冠山、化子山等17座,一般高程在海100米左右。全市最高点为王家山,海拔203米,最低点在榔头黄龙潭,海拔20.1米。主要河流有汉水、汉北河、北支河、中支河等,湖泊有刁汊湖、东湖、青林湖、白石湖、黄龙潭。汉川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雨量充沛,气候温和,四季分明。年平均气温16.1℃,平均日照为1938.5小时,年平均降水量1198MM,无霜期230天。